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餘光中的閃爍

看了幾集閃電霹靂車,覺得新條直輝還真是悲情人物啊。


停下腳步,望著頭頂上旋而不停的風扇,播放著 Final Fantasy Potion 音樂,呼~有種沉重但慢慢釋懷的感觸。人生中,時常沒有兩全其美的結局,如同賽車場上永遠都要爭個輸贏。


我想,未來會越來越多這樣的處境的,願求平常心地看待。


2008年12月7日 星期日

[嘗鮮] 中正大學 <-> 民雄火車站 距離?走路?

中正大學與民雄火車站,到底多遠咧?


記得大三那年來中正,下車站恰巧碰到高中同學,他跟我說二十來分應該可以到,但最後我走了五十多分鐘才到。今天,有點閒情,我又走了一次。透過 Google Map 得知,距離約 3.7KM,步行時間約48分鐘。


 


民雄火車站至中正大學的距離,點次可觀看 flickr 備註記錄


之前某位學長說他只要三十分鐘,這次我大概花了四十五分鐘,我覺得十分鐘的差距是很恐怖的!我粗估一下:



  • 一秒至少兩步(用2.5來算??)

  • 一步距離 50 公分(快步會變多一點??)

  • 一分鐘走 75 公尺

  • 四十五分鐘走 3375 公尺


我覺得差不多是這樣,其實我不太會估計,我走得不算慢也不算快,一步距離若用30公分來估,又覺得差太多,總之,這趟路程我的確是花了約四十五分鐘,有可能是我背東西手還提毛毯的關係吧 XD 其實,15:30 有一班公車的,我閒來無事想說或許等公車時間就能走回學校啦,後來發現我的確錯了,過了往大林路口後,我看到公車開了過去 Orz 公車花不到五分鐘就追過我了 @_@


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法律] 存證信函 與 支付命令 ,作用?意義?

前陣子常在批踢踢生活法律板閒逛。時常看到債務問題,不免就是這面兩項



  1. 存證信函

  2. 支付命令


到底這些是什麼東西呢?以下用我非法律系的口吻來敘述,有任何錯誤或不妥的地方,可留言提醒我囉!以下是我自己的筆記,強烈建議想要了解實情的,請參考各項最後的連結及出處。



  1. 存證信函

    • 一種用以告知他人的方式

    • 類似某人欠你錢,但你要找他卻一直找不到,這時可以使用這種東西,來達到強制通知;或是擔心沒有任何證據,因此透過存證信函來當作一種告知證據

    • 存證信函並沒有什麼效用,完全只是警告而已

    • 透過郵局來執行,一式三份,一份會保留在郵局

    • 最大用途:將事情告訴對方,有些法律途徑,必須先告之後,才能有後續動作

    • 詳情可參考租屋網的相關介紹



  2. 支付命令


    • 透過法院,申請費用為 500 元

    •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用來向欠錢不還的人索取積欠款項)

    • 當你有明確的證物,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進行。

    • 收到支付命人後,若收件者20天內無提出異議,等同承認此件事,寄件者可以依法進行對收件者強制執行

    • 若收件者覺得想反駁,可在 20 天內”不理由”提出異議”,請留意自身權利

    • 這東西很恐怖,若不懂法律的人,在 20 天內沒提出異議,就等同承認支付命令上所呈敘的,因此,若覺得自身利益受損,一定要提出異議

    • 那提出異議後呢?那就是進入法院程序,像是調解或起訴,簡言之,法院見!

    • 因此,寄件者,也要衡量自己是不是能穩贏官司,以免最後被判敗訴喔(所以,收到支付命令的人,其實再怎樣都該去提出異議,至少還在可以在法院打滾看看XD)

    • 詳請可參考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 法律條款




因此,若有人欠錢不還,可以試試這些東西囉,但別忘了支付命令要花一千元喔,若只是欠十元不還就當做善事吧 XD 以上是我對這些事的觀感。希望能幫助到別人。


收尾的藝術?

好糟!我覺得自己凡事收尾都不夠好。好比如大學修課時,期初期中的成績漂亮,卻往往在期末失利。


這就是人生嗎?好糟糕的感覺。


這幾天意外蹦出一件事要處理,關於買賣合約問題。我發現自己有易衝動的因子,當自己處境佔上風時,容易曝露,甚至忘了留台階給別人,雖然我常常會想要彌補,往往又容易陷入迷失。


究竟對敵人仁慈,是不是對自己殘忍呢?我好不願意去想這個問題啊。希望我能透過自己的能力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玩廣告?賺生活費?Google Adsense 和 BloggerAds

這週碩班 Seminar 請來一位作 Search Engines 研究的教授,然後很慶幸地,跟他有所互動,被問了兩三個問題,我發現我回答得很不好,真的有丟實驗室的臉 XD



  1. Google 除了 Page Link 外,還使用什麼資料來進行結果的排序?

  2. Google 的意思是什麼?

  3. Google Adsense?

  4. ...


第一個問題,我很簡單地回說靠 query log ,然而,正式的說法是 click data ;第二個請查 wiki ,本意從 10 的 100 次方來的。我發現我對於專業術語很弱,因此我只會敘述其境,但 click data 這兩個字怎麼也說不出來,覺得滿丟臉的,當然,我更不會對 google 這個字感興趣,哈哈,我只享受在實驗室領導者的創意,真的,我覺得本實驗室的領導人的創意與實作真的很強很強!!


基於不丟臉,我開始去查這些東西,當然,我也開始使用那些東西,第一個就是 Google Adsense !我記得以前我申請過,但都沒有過,被嫌 blog 無料,這我也承認,哈,因為我喜歡寫下心情,除了一些真正實作上碰到需大量記憶的東西,我才會寫下。這次會過大概是捧著 Pixnet 的關係吧?


我原先以為 Google Adsense 會對每篇文章的關鍵字去找合適的廣告,藉以提供更多的資訊,我想,我錯了。我猜用的資訊可能停在 domain 而已,例如該 domain 下常出現的關鍵字什麼等等。因此,很快地我對 Google Adsense 沒什麼興趣。然後,無意間我發現了 Blogger Ads 啦!我覺得 Blogger Ads 反而比較好玩!要申請的可以從我網站右上角點入囉 XD


Blogger Ads 的部分,最滿意的一點就是有作公益!我覺得這點超讚的(或許 Google Adsense 也有?只是合約我沒細看 XD)。接著則是申請很方便,不像 Google Adsense 還要審核,再來則是可以看有什麼廣告,讓使用者有權利去刪去不想刊登的廣告,我覺得些都滿好的!像我就曾想過,乾脆都把其他刪光,只留公益就好,但刪了兩個後才發現被刪掉的廣告是不能恢復的,哈,大概可以去猜想資料結構是怎樣存囉。


anyway,我就這樣開始玩網路廣告囉!那些廣告或許還比我寫得東西還來得有趣呢!